Reach



     概述

    REACH法规是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欧盟1907/2006号法规,即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REACH法规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警性管理的一项强制性法规。它构建了一个庞大的化学品管理体系,要求生产商、进口商和化学品下游用户对其产品所用到的化学品的安全性负责,以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REACH法规有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全面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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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及法规要求

    欧盟
    REACH是欧盟《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的简称,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REACH取代了欧盟现行的40项法规,成为一套统一的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 管理法规。

    REACH法规将物质的存在形式分为三类:物质(Substance)本身、混合物(Mixtures)中的物质和物品(Article)中 的物质。REACH 法规拥有一套完善的注册及评估体系,涉及约3万多种化学物质,几乎涵盖了所有出口到欧盟的产品(除了食品、药品和农药)。应对REACH 法规的SVHC要求,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都需承担相应的义务:

    终端产品出口到欧盟国家的相关要求:

    高度关注物质SVHC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至目前为止,被列为SVHC候选物质共169种。
    中国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是由中国环保部颁布,自2010年10月15日起施行。
    新化学物质的生产者或者进口者,必须在生产前或者进口前进行申报,领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禁止生产、进口和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或者未备案申报的新化学物质,不得用于科学研究。
    要求新化学物质在进口或生产前须完成申报登记,包括科学研究备案申报,简易申报和常规申报;申报材料中可能包括新的测试项目及化学品安全报告。
    根据化学品危害特性鉴别、分类标准,新化学物质分为一般类新化学物质、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危险类新化学物质中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危害特性的化学物质,列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

    日本
    《关于对化学物质的审查和制造等限制的法律》(简称《化审法》)。

    法规简介 
    日本化审法由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日本环境省(MOE)三部门负责,在1973年正式颁布。 

    2009年,修订版日本化审法正式发布,以协助日本达成2020年联合国SAICM化学品健全管理的目标,化审法通过三省跨部门合作,目的在于防止化学品 引起的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所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求在工业用途之制造或进口化学品前,应优先评估该新化学品的特定危害性。修订版日本化审法的变化主要体现在 CSCL转变为基于风险的化学品管理法规、法规中引入了涵盖现有化学物质的综合管理系统、对供应链合理监管化学物质给出要求、评估和管理的框架合理化和要 求向相关部门通报化学品信息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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